住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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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2-12-02   点击量:   作者:国际处 

为了保障国际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国际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如下:

一、入住登记制度

1.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批准,持普通护照和有效签证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国际学生可在留学生公寓住宿;

2.国际学生需签订住宿合同、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房费和押金;

3.国际学生需服从公寓管理员的安排,在指定或预定的房间居住。

二、宿舍管理制度

1.不得在公寓从事违反中国法律和学校规定的活动;

2.不得将房间私自转让、转租或留宿他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3.学校尊重国际学生的宗教信仰,但不得在留学生公寓传教或散发宗教宣传品,不得在公共场所张贴或悬挂有关宗教的图画、文字或饰品等;

4.应保持公寓内的安静和秩序,不得在公寓内聚众饮酒及进行妨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5.爱护房内设施和公共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进行维修,如系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

6.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房间内严禁存放大量现金,离开房间应关窗、锁门;

7.自觉维护房间内清洁和走廊畅通,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和其他物品,公寓内禁止饲养宠物;

8.遵守公寓作息时间,晚上11:00公寓关门前返回公寓,确有原因不能按时回来者应提前通知公寓值班人员;

9.学校尊重个人隐私,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会随意进入国际学生房间;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时,国际学生应予以配合;

10.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纪律处分直至取消公寓入住资格。

三、会客制度

1.来访者须到服务台办理登记手续,且经被访者同意后方可入内;

2.来访者须在晚10:00之前离开;

3.来访者不得在被访者的宿舍内留宿;

4.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视情节予以批评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安全防火制度

1.遵守防火规定,严禁在房间内私自接电线、插座;

2.房间内禁止使用各种炉灶做饭、烧水;

3.房间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炉子、电饭煲、电暖器、电褥子等大功率电器;

4.不得在床上吸烟、不许乱扔烟头,不得在房间内燃烧废弃物;

5.禁止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公寓;

6.离开房间应关闭水龙头及电灯、电视等用电设备,长时间外出时应通知公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7.以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没收违规设备和电器,同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纪律处分、¥100-500元罚款直至取消公寓入住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后果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缴费制度

1.国际学生须缴纳至少一个月以上的房费,之后的房费应在房费到期前5天缴纳,如未按时缴纳房费的按¥5/天收取滞纳金;

2.留学生公寓按以下标准收取住宿费,外币按当日银行汇率折算,价格今后可能有所调整。

榴园:单人间¥80元/天,双人间40元/天;

公寓:单人间¥80元/天,双人间40元/天;

3.已结束学业或被取消公寓入住资格的国际学生应在一周内退房,对超期滞留公寓者按普通客人住房标准收费,即单人间¥180/天,双人间¥90/天。

六、联系方式

留学生公寓办公室电话:667(1749) 内线6-1749

前台服务电话:667(2844) 内线6-2844

后台服务电话:667(2841)内线6-2841

榴园服务电话:6200343 内线5-0343

七、效力

本管理规定自2022年9月生效,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