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欢迎您到鲁东大学学习,为了使您的留学生活更加愉快、充实,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我校2015年春季学期于2015年3月9日开始,申请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10日,报到注册时间为2015年3月2日—6日上午8:30 -11:00,下午2:30-4:00。
2.请一定持来华学习(X)签证入境。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我校为奖学金生及团体新生提供烟台机场、火车站和码头的免费接站服务,如需接站,请至少提前一周将相关信息通知我们。
3.留学生入境后,请立即到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国留学生科办理报到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我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JW202表和护照及3张照片(护照照片尺寸)。
4.自费生报到时缴纳注册费、学费、住宿费、书费、保险费等。由于个人原因中途退学,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学生需协助学校和有管部门办理注销居留许可。
5.留学生来校后须在规定的30天内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居留手续,逾期所受处罚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经检查确认患有中国法律规定不准入境疾病者,应当立即离境回国,回国费用自理。如果您已经在国内进行过身体检查,请一定将所有体检证明包括X光、心电图等原始单据带来学校,到烟台指定的体检中心(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认证。
6.留学生来校后,请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及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阅读并遵守《鲁东大学外国留学生管理暂行规定》、《鲁东大学留学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等。一旦违反有关规定,按规定接受处罚并承当相应后果。
7.在校外租用民房要填写申请表,找正规的中介机构,要与房主签定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取得公安机关许可方可居住,再次搬家后再次申报,否则留学生在外居住视为不合法。在校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由个人负责。
8.外出时要注意个人的生命和财物安全,请自觉遵守中国的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和民族信仰。
9.为了留学生的安全,请不要与社会上不明身份的人交朋友,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遇到意外事件或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有关留学生管理老师。
鲁东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